医院新闻

医院公告 当前位置:首页 | 医院新闻 | 医院公告 | 内容详细

2021年医院就诊防疫要求须知

发布时间:2021-07-22


南京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就诊须知
 
 预约
1、医院门诊实行“实名制预约挂号”,可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(南京医科大学眼科医院)或电话025-86677777(上班工作时间)以及现场门诊大厅自助挂号等方式进行预约挂号。
2、请按照指引,从指定的出、入口进出医院。就诊时请您携带身份证、医保卡及预约就诊信息来院。
3、为了避免医院内人群聚集,请按照预约时间提前30钟到院,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测量、动态健康码校验、流行病学调查等预检分诊工作。请如实告知相关信息,如有隐瞒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4、就诊当日,请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,请勿佩戴呼吸阀口罩、布制口罩等不符合防控规范的口罩。
 
苏康码
1、请提前申报或更新“苏康码”。
2、特别提示:“苏康码”的申报信息有效期为14天,期满后请按提示更新相关信息,否则将影响正常使用。
3、携带智能手机的老年患者,请提前在家中由家人协助申报或更新。无“苏康码”应用条件的儿童、老人、海外归国人员及其他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申领“苏康码”人员,请在预检分诊时提供准确的身份信息。

 就诊
1、患者就诊时最多有一名陪同人员,其他人员请勿进入医院。
2、门诊就诊时请严格遵守“一患一诊室”,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。
3、在挂号、候诊、缴费、检查、取药等过程中,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。
 

住院

1、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,谢绝探视,提倡以电话、微信、短信、视频等形式进行慰问。
2、根据医嘱需要陪护的,可安排一名固定人员陪护。陪护人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。陪护期间不离开病区,佩戴口罩,做好手卫生,按要求接受体温监测,不串门、不扎堆聊天。如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请及时报告医护人员。